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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水利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9-03-05 10:31 来源: 作者: 点击:

    2018年,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8]27号)的相关工作部署,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分工协作的责任机制,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建立起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共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较好的完成了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市水利局在鞍山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一是按要求在鞍山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鞍山市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报告》和《鞍山市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报告》;二是及时通过鞍山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水事监管、河长制实施和防汛抗旱等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做好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的修订工作。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由我局主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3件,答复意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按要求将涉水政策性文件在鞍山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并同步开展政策解读;局主要负责人在“5.15”政务公开日解读推行河长制相关政策措施,通过新闻发布会解读2018年汛期天气形势、雨情水情和防汛准备情况。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18年我局未收到相关依申请公开。

    (八)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为提高我市防汛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2018年7月19日召开鞍山市2018年度防汛工作新闻发布会,就全市汛期天气形势、雨情水情、防汛准备情况进行了通报。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2018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相关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调整、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明确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完善分工协作的责任机制。二是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完善工作。三是严格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建立了《鞍山市水利局保密工作制度》、《鞍山市水利局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市水利局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制度》、《市水利局信息公开制度》、《市水利局依申请公开制度》、《市水利局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市水利局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市水利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执行。四是设立本部门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在局办公综合楼二楼档案室,目前该场所运行情况正常。五是围绕贯彻落实“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第十二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组织召开2018年度保密工作专题培训会,全局机关事业干部约80余人参加。六是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政务公开宣传方式还需要创新,不够多样化;有的动态信息公布还不够及时等。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宣传渠道,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强化监督管理,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十一)其它应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