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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河保护区“禁牧”工作成效显著
    时间:2020-01-03 15:16 来源: 作者: 点击:

     

    市河长办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把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和执法监管作为巡河督导检查工作的重点,力求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6月初,市河长办在巡河督导检查工作中,发现我市辽河保护区仍然存在屡禁不止的放牧现象。辽河保护区至2010年成立以来,对7.28万亩收租河滩地进行了围栏封育,通过采取自然封育与人工种植相结合等措施,实现了封育范围内植被覆盖率由过去的11.3%提高到目前的90%以上,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为保护好来之不易的生态治理成果,我们对台安县河长办下达了问题整改工作交办单。台安县河长办对市河长办交办的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积极响应,迅速开展行动,并结合本地河湖“清四乱”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辽河保护区为重点的河道“禁牧”专项整治行动。这也是市河长办今年初对各县(市)区实行问题交办制度以来,得到的最有效的回应。镇、村级河长也对此项工作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对辖区内养殖户开展了“禁牧”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工作。目前“禁牧”工作已收到较好的阶段成效,台安县河道内的乱牧问题已得到有效的遏制。

    此次专项行动,从6月上旬开始,为期三个月,由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领导带队,组成了30人的“禁牧”专项巡查执法队伍。工作中,执法人员认真履职尽责,克服困难,秉公执法。根据放牧活动规律,采取双休日不休息、不分昼夜随时组织出动,集中统一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放牧、取土、偷种抢种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登记备案,跟踪追查。对初次排查出来的放牧当事人,执法人员现场进行宣传教育和警告一次后驱离现场,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的顶风违规放牧的行为人,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处理。

    截止目前,巡查执法队伍共组织集中排查行动39次,出动执法车辆128台次,制止和纠正河道放牧行为124起,警告驱离放牧人员134人次,立案查处放牧案件15起,收缴罚款12300元。台安县河长办还表示,“禁牧”问题不解决我们绝不松劲。 市河长办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认真履责,加强检查督导,不断总结河湖治理保护好经验和好做法,完善常态化运行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和提升河湖生态治理成果,维护河湖水环境安全,加快推进美丽河湖目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