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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长信箱
    时间:2020-09-30 10:46 来源: 作者: 点击:

     局长信箱写信须知:
        《局长信箱》由鞍山市水利局在门户网站设立,受理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水利发展、水利建设、水行政执法、行风建设、市水利局机关建设等方面的投诉、咨询、批评和建议。
        一、《局长信箱》受理范围
        (一)对水利局机关及鞍山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对水利建设、水利发展、水行政执法等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水利局机关各部门及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写信须知
        (一)向《局长信箱》写信,必须留下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联系。受理人员对投诉人的具体姓名和联系方式将严格保密。
        (二)邮件内容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三)投诉内容要简明扼要,说清事实,原则上一信只反映一个问题。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投诉人在得到处理结果反馈后,再次就同一问题进行反映,请注明前一邮件的受理编号、提交时间、标题及主要内容等,以便查找。
        (四)以下邮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入处理程序:
        1. 需要展开具体调查和处理,但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邮件;
        2. 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开展调查的邮件;
        3. 同一投诉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邮件;
        4. 不属于水利局职权范围内,或无法通过局长信箱进行处理或得到解决的问题。
        三、“局长信箱”办理时限
        一般问题,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办结;较复杂的问题延长到30个工作日。作为信访立案处理的,转市信访办办理、回复。


    我局“局长信箱”地址为:bgs987@163.com

    局长信箱用于接受您对鞍山市水利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您的意见建议将被转给我局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鞍山水利工作的支持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