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军带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落实《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三星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王石镇下沟村高效节水灌溉区、海城市自来水公司本部水厂、汤岗子(康复)医院、御汤泉旅游度假区、华润雪花啤酒(鞍山)有限公司、宝得钢铁有限公司,实地检查了地下水节水灌溉和保护利用情况。
执法检查组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法规条例贯彻实施,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地下水动态监测、精准管理,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胡楠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