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和《辽宁省水利厅关于报送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辽水建管函〔2021〕26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全市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鞍山市2021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