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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市乡镇水利站2021年上半年绩效考核复核结果的通报
    时间:2021-06-28 10:30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县(市)、区水利局:

    近日,市水利局对各地上报的乡镇水利站2021年上半年绩效考核结果进行了复核,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按照《辽宁省水利厅关于修订辽宁省乡镇水利站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辽水农水〔2015〕121号)“市级复核抽查处数比例要不低于所属乡镇水利站总数的20%”的规定,我们在全市选择15处乡镇水利站抽查复核,其中海城市5处、台安县3处、岫岩县5处,千山区1处、立山区1处,按照《辽宁省乡镇水利站绩效考核标准》要求,通过实地察看和查阅水利站相关资料,从岗位设置和人员管理、业务履行、设施建设和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四个方面的17项指标对各县(市)此前提交的考核结果进行了复核。

    复核结果显示:各县(市)、区对乡镇水利站绩效考核工作高度重视,对所属乡镇水利站量化赋分基本合理。各乡镇水利站按照要求应准备的资料基本齐全,水利站档案资料均基本能达到省厅文件《关于印发乡镇水利站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整理标准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规定的要求,乡镇水利站会议记录、水管员培训记录、巡查记录、考勤记录等相关材料较为详细。

    希望各县(市)、区继续加强乡镇水利站日常建设与运行管理,继续保持水利站建设与管理良好态势,争取下半年的绩效考核工作取得更好成绩。

     

    附件1:鞍山市乡镇水利站2021年半年绩效考核复核表

    附件2:鞍山市乡镇水利站2021年上半年绩效考核得分汇总表


    鞍山市水利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