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2日,市水利局按照年初“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委派葛皓权、刘鹏飞、付瑶同志对岫岩县自来水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取水许可证已过期,目前未办理延续;二是未及时缴纳水资源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已将上诉发现问题移交岫岩县水利局进行管理和查处,我局将跟踪督办。
鞍山市水利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