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8日,市水利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出的检查对象,按照计划安排,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委派于健、葛皓权同志对海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取水情况,计量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和节水措施安装情况。检查结果符合取水许可批准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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