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水利厅关于修订辽宁省乡镇水利站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辽水农水〔2015〕121号)规定,市水利局组织各县(市)区对全市65座乡镇水利站进行2021年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市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此次抽查处数比例不低于所属乡镇水利站总数的20%。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表1:鞍山市2021年乡镇水利站年终绩效考核得分汇总表
附表2:鞍山市2021年乡镇水利站年终绩效考核复核表
附件1 鞍山市2021年乡镇水利站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汇总表
附件2 鞍山市2021年乡镇水利站年度绩效考核复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