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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1-12 15:01 来源: 作者: 点击:

    范金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农村自来水管网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村供水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多年来,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市农村饮水事业经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简易到完善的发展历程,实现了量的发展和质的提高的双重飞跃。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有农村供水人口172万人,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2000余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受益人口162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均达到93.25%,较2010年提升了5.35%。

    一、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工作,先后组织编制完成《鞍山市农村人畜饮水及防氟改水规划》、《鞍山市农村饮水解困规划》、《鞍山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鞍山市农村饮水“十二五”规划》、《鞍山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县农村供水保障“十四五”规划》等专项规划。通过上述规划的连续实施,农民群众的饮水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实现了从“有水喝”到“喝自来水、安全水”的转变。“十二五”期间,全市共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22万人,新建饮水工程600余处,完成总投资1.2亿元。“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新建及改善农村饮水工程900余处,完成总投资0.68亿元,受益人口105万人。2021- 2022年我市共争取省以上资金1458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建设480余处,受益人口47.77万人,其中岫岩县两年共投资536万元,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工程139处,受益人口9.55万人。

    二、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管护能力。2012年,我市启动建设农村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维护和管理指导。理顺了乡镇水利服务站管理体制,加强了乡镇水利服务站场所、设施的建设。截至目前,省市两级财政共投入资金近1.32亿元,完成72处乡镇水利站的新建任务,配备技术服务车辆75辆,选聘了237名乡镇水利服务站人员、817名村级水管员,在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工程巡查检查及工程维修养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夯实责任制度,加强供水管理。我市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三个责任”,明确农村饮水安全行政责任人、行业监管责任人、运行管理责任人;健全完善了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三项制度”,各县(市、区)在机构改革中都设立了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农村饮水安全,人民政府都出台了相应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都制定了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供水管理体制。

    三是建设检测中心,完善检测体系。为了更好让农村居民吃上放心水,进一步完善了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加强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测。2015年,我市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建成4个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负责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及市辖区的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检测。据统计,2015年至今,共检测水样11248个,完成水质检测补助资金1000余万元。同时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完成了千吨万人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四是积极出台政策,推进水费收缴。按照国家、省有关工作要求,我市针对不同的工程类型和规模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实行有偿供水。各县(市)区均结合实际,出台了农村饮水工程水价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合理收费,并向用水户发放用水明白卡,确保用水户对用水收费明确知悉,确保水费收缴顺利推进,促进工程良性运行。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我市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年代较早且当时建设标准较低,目前超期服役、带病服役工程较多,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市将进一步着重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夯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持续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夯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明确落实管理机构、管理办法及管理经费,建立健全基层水利人员巡检巡查机制,指导督促供水管理单位做好供水保障工作,加强农村饮水工程排查巡查,进一步查清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出问题的成因,合理分类,确保农村饮水水量达标、水质安全。对责任人、供水服务电话、监督电话等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及时公示。

    二是在农村供水保障“十四五”规划编制的基础上,积极谋划农村供水规模化工程建设。“十四五”期间,我市根据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水源条件、地形地貌、用水需求、技术经济条件等因素,与美丽宜居乡村规划、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脱贫攻坚规划紧密衔接,积极谋划规模化供水工程及城乡一体化工程建设。“十四五”期间,海城市、台安县规划建设农村供水规模化工程4处、城乡一体化工程1处,总投资18.13亿元,受益人口111.34万人。岫岩县由于地处山区,主要考虑小型供水工程管网改造项目,规划改造农村供水工程310处,解决岫岩县因标准低,工程规模小,居民居住分散,基础不牢固等造成饮水安全的农村人口饮水问题,工程覆盖人口19.34万人,规划总投资为1.03亿元。同时我市拟将鞍山市周边城区的接入城市自来水管网,目前正处在前期基础调研阶段。

    三是充分利用农村饮水维修养护资金,加强工程维修养护,促进工程良性运行。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利用维修养护资金全面解决12314举报平台、巡视、暗访、抽查、检查等渠道反映和发现的农村供水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动态监测机制,适时开展农村饮水工程排查与回头看,守住饮水安全底线,确保不出现连片、整村断水停水以及严重水质超标等可能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造成明显影响的农村供水问题。

    四是持续强化水质监测检测,确保水质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组织各地科学编制水质检测方案,择优选择检测单位。各年度要按照年初制定的方案计划逐月开展检测,及时足额拨付水质检测补助资金。同时要加强巡测和抽检,确保及时发现存在的水质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解决,做好水质结果管理,建立问题工程台账,明确水质存在问题工程明细及拟解决措施。同时要做好检测结果运用工作。农村饮水工程定期检测、水质抽检要出具有资质认证的水质检测报告,水质检测报告结果用于供水单位日常管理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五是进一步规范基层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基层水利队伍建设,积极发挥乡镇水利服务站和村级水管员的作用,管好农村饮水工程。加强基层服务体系考核,加大对基层水利人员监管力度,开展抽查检查,加强学习和培训,切实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水管员信息员、宣传员、管护员作用,做好辖区内农村饮水工程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加强基层服务人员队伍管理,做好水管员聘用和日常考核工作,切实提高水利服务能力。

    我市将进一步优化农村供水格局,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方式完善工程体系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城乡一体化等规模化工程建设,基础薄弱的地区重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条件一般的地区对现有工程更新改造,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监测,以完善水价机制、强化水费收缴为重点,全面推进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的关心和支持。

    鞍山市水利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