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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3-08 17:21 来源:市水利局 作者: 点击:

    为做好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都应当及时、准确、主动全面予以公开。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明确相关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运用多种方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加强引导,不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二、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做好助推鞍山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政策措施和重大意义,加大解读力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    

    (二)做好社会监督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国务院、省、市环保督查和“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二是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要公开答复全文。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要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三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对于重大建设项目,要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持续做好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信息公开工作。对于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要主动公开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标情况、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有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等信息等信息。

    (三)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做好灾害事故救援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及时发布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四)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以及河湖保护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全市汛情、旱情、灾情以及预警信息。及时公开和解读农村饮水相关政策,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三、加强解读回应工作

    (一)深入解读好重要政策措施。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2次。

    (二)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处置回应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与联动,实施政务舆情督办制度,切实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实效。加强政务舆情日常管理,建立完善政务舆情应对效果评估机制。密切监测收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苗头性舆情,科学研判,积极应对,分类处置。重点关注涉及重大政策调整、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三) 增强回应实效。积极运用电视问政、网络问政、媒体专访、座谈访谈、撰写文章、简明问答等多种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用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进行专业解读,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四、加强政民互动

    (一) 推进决策公开。主动公开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明确重大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决策时间及公众参与方式。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加强门户网站预公开栏目建设,做到醒目易找、定位准确、分类明确,区分征集状态、标注起止时间。  

    (二) 推进会议公开。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反馈机制,对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和会议议定结果,告知列席代表,并将会议相关材料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三) 创新公众参与模式。做好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的公开工作,列清受理日期、答复日期、答复部门、答复内容以及有关统计数据等。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门户网站要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建立健全网民意见建议的审看、处理和反馈等机制。  

    四、加强平台建设

    (一) 推动门户网站优质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建设重点业务专栏,及时将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集中展示,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  

    (二) 推动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依托微信公众号《鞍山河长》,积极投稿,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 健全领导体制机制。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指导协调职能。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分管负责人要直接参与、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要明确工作承担机构,配备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  

    (二) 提高依法公开能力。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和解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指南等,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优化办理流程,突出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并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业化办理制度,不断提升依申请办理水平。

      (三) 制定推进措施。结合《鞍山市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