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县级排(灌)水站变压器纳入全市变压器更新改造计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田排涝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一、全市排(灌)水站及基本情况
鞍山市西部地区属辽、浑、太、绕四大河流下游,主要有辽干中部右岸涝区、浑河右岸涝区、浑河左岸涝区、太子河涝区。全市涝区控制面积1896km2,有易涝耕地164.37万亩,主要涉及海城市、台安县。全市现有排水站149座,大都始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因运行时间较长,加之近些年排水站改造资金投入不足,大部分设备老化严重,工程排涝能力不足,容易导致发生内涝。
针对农田排涝工程存在的问题,2023年,我市抢抓涝区工程治理项目建设机遇期,积极组织各地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提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以项目为基础,积极争取省以上资金623万元对台安县6座排水站进行改造。同时,为全面提升我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夯实排涝工程基础,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积极组织谋划项目。谋划海城市、台安县排涝工程项目2个,项目总投资3.27亿元,对涝区内92座排水站进行更新改造及部分排水沟道治理。
二、建议办理情况
您在建议中提到“由于台安县所有排(灌)水站变压器均已纳入供电部门统一管理。故按照权属,台安县在谋划排(灌)水站改造项目中未将变压器改造纳入到项目建设内容当中,因此建议市供电部门帮助协调省级相关部门,将县级排(灌)水站所有变压器尽早纳入省、市级改造计划”。我局作为主办单位,积极协调国网供电公司对建议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2024年5月30日,收到国网供电公司的协办意见,协办意见中明确“台安县81座排(灌)水站涉及的电力设施非国网鞍山供电公司产权,无资金来源实施改造,但为了更好的服务农业生产,公司对其进行无偿代维护,避免设备故障影响农业生产”。接此意见后,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我局组织台安县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2024年6月28日,台安县组织各乡镇完成了县域内所有排(灌)水站变压器的权属的复核工作。经核实,从建站开始,所有排(灌)水站变压器由县供电公司(属地变电所)管理,并由各乡镇政府出具了相关说明。
针对上述情况,我局将就有关情况进一步反馈到国网供电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进一步沟通协调,研究制定解决措施。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充分发挥水利部门行业监管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排涝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积极组织相关项目县提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工作,协调审批单位尽快完成项目审批,夯实项目储备,切实做到“项目等资金”。以项目储备为基础,积极争取国家及省以上补助资金开展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农田排涝工程基础,全面提升农田排涝能力。
二是全面推进灌排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按照相关标准要求,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灌排泵站标准化创建工作,从组织管理、工程管理、安全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及管理措施,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科学调度,维护工程设施安全运行,全面提升灌排泵站管理水平。
三是进一步夯实基层水利服务能力,压实农田排涝工程管护责任。加强基层水利队伍建设,积极发挥乡镇水利服务站和村级水管员的作用,加强学习和培训,切实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管护制度,多渠道筹集工程养护资金,确保农田排涝工程正常运行,长久发挥效益。
鞍山市水利局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