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水利局:
收悉《台安县水利局关于报送通江子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变更报告的请示》(台水呈〔2024〕60号)(项目代码:2207-210321-04-05-248494)及附件材料,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通江子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变更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辽水规财〔2024〕349号)《辽宁省水利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水合〔2022〕4号)精神,现对该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变更批复如下:
一、设计变更方案建设内容
1.新增渠道衬砌5条,总长度4.087千米,其中总干3支渠0.826千米、总干4支渠0.585千米、总干2支渠1分支1.123千米、总干2支渠2分支0.378千米、总干2支渠3分支1.175千米。
2.新建渠系建筑物48 座,其中进水闸4 座、渡槽 4 座、方涵39座、倒虹吸1座。
二、工程建设标准
1.本次建设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级别为5级。
2.工程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三、建设工期与工程投资
1.变更方案工程施工总工期为3个月。
2.变更方案工程总投资411.62万元。
四、其它
未尽事宜按审查意见、实施方案和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执行。
附件:《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通江子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变更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
鞍山市水利局
2024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