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税改革对于优化水资源配置、促进节约用水具有关键意义。自开展水资源税纳税人信息核实工作以来,鞍山市水利局和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紧密合作,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两部门多次联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制定任务图和时间表,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全市工作协同推进。各级分管领导具体调度,安排专人负责水资源费改税工作,建立了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市县区点对点联络人机制,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市、县两级水利部门对全市取水口展开拉网式排查,全面梳理取水许可用户信息。水利局及时将取水许可证数据与税务局对接,税务部门精准确认主管税务机关,为信息核实提供了有力支撑。在此过程中,工作人员克服重重困难,深入偏远地区和复杂取水现场,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截至11月30日,鞍山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向同级税务机关移交已办理取水许可证用户档案信息1863户次,其中农饮、农灌1059户次,确认应核实804户次,涉及企业713户,已完成核实713户。税务部门据此进行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反馈给水利部门,实现了信息无障碍对接。
为确保水资源费改税后征收准确,鞍山市水利局组织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节点累计取水量(电量)信息采集工作,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于2024年12月1日0时记录取水计量设施(器具)累计读数并拍照佐证,填写情况表,夯实数据基础。
工作推进中遇到外地取水户纳税地点不明确、取水口与用户信息关联异常、城镇公共供水企业漏损率适用存疑、水工程管理单位难以界定等难题。对此,鞍山市水利局和税务局建议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政策及流程,提供政策指导,及时反馈争取支持,联合开展辅导培训,确保解读口径一致,妥善解决问题。
下一步,鞍山市水利局将继续深化部门协作,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加强对取用水户的监管,确保水资源税征收公平合理。同时,以水资源税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推动全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