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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水利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5-04-30 08:05 来源:鞍山市水利局 作者: 点击: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水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重要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融入水利管理建设中来。依法履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印发《2024年鞍山市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下发文件。将法治建设及普法重点工作与水利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确定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普法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局法治建设工作,使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水利普法首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水利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精准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领新发展阶段水利普法工作,增强水利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坚持依法治水管水道路,把普法与法治实践、行政执法与行业监管深度融合,不断完善水利普法工作体系,为新发展阶段全市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高度重视,通过多种形式保障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市水利中心主任和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科,具体负责“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二是印发工作要点。我局印发了《2024年鞍山市水利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基本要求、方法步骤、工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保证了普法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三是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力亲为,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2、采取多种措施,落实普法责任。一是持续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组织开展党内法规、行政法律法规、水行政执法专业法律法规学习以及应用等。并把学习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二是推动全面落实《鞍山市水利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各项任务,抓好水利工程设施保护的宣传工作。三是落实集中普法责任。持续组织开展2024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对宣传工作做了专题部署。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系列活动水利大讲堂活动,组织全市在烈士山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做好进企业、学校、社区等的宣传活动,召开专题研讨会等,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轰轰烈烈地开展了普发宣传活动。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未有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落实,局主要负责同志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强化履行《鞍山市水利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完成局主要领2023年述法工作报告,并召开评议工作专题会。落实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五)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

    下发《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通知》,在网上公布《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方案》等。共清理法规4部、规章1部、政府及政府部门文件101件 ,提出拟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

    (六)开展落实地方性法规执行情况自检自查

    按照《关于对〈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的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对我局实施的地方性法规自检自查工作。此次自检自查涉及地方性水利法规的3个方面,包括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地热水资源等。我们采用了查找文件、数据分析以及总结、访谈等多种方法开展工作,确保自检自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针对《鞍山市水土保持条例》、《鞍山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鞍山市水资源保护条例》落实情况,完成自检自查报告。

    (七)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针对行政执法三项度存在的一些问题,我局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完善了《鞍山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 》、《鞍山市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鞍山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并进行公示。同时更新了网上《2024年鞍山市水利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名单 》、《鞍山市水利局音像记录事项台账》等。

    (八)开展水事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事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辽水法规函〔2024〕 79号)文件精神,鞍山市水利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开展了水事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组织开展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方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明确全市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目标和任务。各县(市)区水利局、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单位、局河长科结合实际制定水事矛盾纠纷排查方案,全面开展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严防因界河水事矛盾引发的群体事件,有效维护界河边界地区和谐稳定。在排查过程中加大水法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不足

    2024年,市水利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法治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法治人员的配置不能满足新形势的需要。

    二是法治监度工作不够完善。依法监督体系还需进一步优化,有关制度建设还需完善,以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

    三是法治学习有待加强。水利干部队伍的学习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把握不精准,学习的深度不够,依法行政观念及依法行政水平还有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市水利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领导干部学法

    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贯彻落实《辽宁省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试行)》《辽宁省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水法、水资源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做好普法与依法治理系统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工作。

    (二)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

    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经常性监督,督促全面履行水行政执法职能。会同有关部门选择水利重点执法领域和社会反映强烈的水利重点执法问题开展专项监督。

    (三)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

    完善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压实水行政执法主体责任,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水行政执法机制,持续加强行业监管。持续巩固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效,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水行政执法信息。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前必须通过合法性审核,为提升水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提供专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