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县水利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呈报〈岫岩县大营子灌区2025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实施方案(代初步设计)〉的请示》收悉,依据《〈岫岩县大营子灌区2025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实施方案(代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报告》,原则同意你单位的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重建浆砌石渠道2条。其中大营子一干渠400米,大营子一支渠285米;
(2)改造大营子干渠渠首进水闸1座;
(3)新建大营子干渠渠首进水闸挡墙10米。
二、工程建设标准
本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渠道合理使用年限为20年,渠系建筑物及闸门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本灌区灌溉设计保证率:水田为75%。
三、建设工期与工程投资
1、基本同意施工进度安排,施工总工期5个月。
2、工程总投资125.84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24.38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0.79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0.67万元。
四、其他
未尽事宜按审查意见、实施方案和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执行。
该工程的建设管理由你单位具体负责,要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尽快开展下阶段的工作,认真组织好项目实施工作,尽早开工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岫岩县大营子灌区2025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实施方案(代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
鞍山市水利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