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水利局:
你单位报送的《2025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实施方案》已由辽宁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并出具了审查意见。按照审查意见,基本同意该项目实施,请你局尽快履行招投标手续,尽早开工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城市2025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实施工程修缮提升项目21处,主要建设内容:更换及维修设备8处,水毁工程修复3处、维修管网工程10处、安装取水非在线计量水表43处等;
实施水质提升项目11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换除铁锰设备1处、更换净化设备滤料10处等。
三、建设地点
本项目共涉及海城市温香镇、高坨镇等13个镇(街道),32个村,工程受益人口30140人。
四、建设工期
按照省水利厅统一部署安排,尽快开展招投标工作,确保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331.2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299.59万元,临时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7.49万元),独立费用24.1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及省级资金328.5万元,地方自筹2.73万元。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审查意见。
附件:鞍山市2025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审查意见
鞍山市水利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