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区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送的《千山区2025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实施方案》(代初步设计),已由辽宁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并出具了审查意见。按照审查意见,基本同意该项目实施,请你局尽快履行相关手续,尽早开工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千山区2025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实施工程修缮提升项目13处,实施水质提升项目2 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法兰水表 12 个、新建给水管线 390 米、新增净化消毒设备 1 台(套)、净化设备 1 台(套)、水箱 2 台、水泵 2 台、阀门 5 个、电缆70 米、设备基础模板 8 平方米、设备基础砼 4 立方米、临时措施混凝地面 9 立方米等工程。
三、建设地点
项目区位于千山区大屯镇、甘泉镇、东鞍山街道。
四、建设工期
按照省水利厅统一部署安排,尽快开展相关工作,确保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77.21 万元。其中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62.47 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1.41 万元、施工临时工程 2.33 万元、基本预备费 5 万元、独立费用 6 万元。
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 66 万元,省级资金 11 万元,区配套资金 0.21 万元。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审查意见。
鞍山市水利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