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自来水检测及监管,保障饮水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村供水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一、全市农村供水工程基本情况
鞍山市共有农村供水工程2054处,分散在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以及市城区,包括城市官网延伸工程28处,千吨万人工程3处、千人工程378处、百人工程1645处。其中台安县136处,千人工程114处,百人工程22处。台安县农村供水工程基本建于2000年左右,因建设标准较低,维修养护不及时,导致部分管线老化,暴露各种供水问题。
针对农村供水管护问题,十四五期间,我市抢抓机遇,争取资金,采取一系列措施,助力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成果。一是积极争取资金,开展维修养护。“十四五”期间,我市在台安县投入农村供水维修养护资金377.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复农村供水工程官网,以及净化消毒设备维护,助力农村供水工程发挥长久效益,共维修养护农村供水工程113处,受益人口18.57万人。二是加强监管作用,强化运行管护。2024年,我市继续压实农村供水工程三个责任,组织台安县为典型农村供水工程安装公示牌,畅通举报渠道,提升服务效率;落实年度水质检测资金,合理制定全年水质检测实施方案,并完成了138处工程以及365个水样的年度水质检测计划,顺利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坚持“水厂从水源抓起”原则,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全县乡镇所在地满足划定条件的10处农村供水工程已全部完成,从源头上保证供水安全,提升保障水平。三是立足长远目标,实现县域统管。2023—2025年,台安县实施农村供水工程提质增效项目,项目总投资6.07亿元,辐射除城区外全县乡镇,可解决12个乡镇共计24.45万人的生活用水问题,进一步提升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项目建成后,台安县农村供水将实现县域统管。
二、建议办理情况
您在建议中提到: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缺乏保护,由于农村地域分散,普遍采取村或镇就地选址深井取水的方式,所以水源地规定范围内的防污染措施应得到进一步重视。针对水源保护问题,2024年,我市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三轮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复核工作,复核范围的水源为乡镇级水源,即供水人口大于1000人且向建制乡或镇政府所在地供水的水源,或供水对象非建制乡或镇政府所在地,但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水源。台安县符合条件的水源地共有10处,已经全部划定完成,经三轮复核划定,台安县无新增乡镇级水源。
您在建议中还提到:没有完善的净水工艺,导致水质很难达标。目前农村自来水的取水、输送、水质净化的过程,缺少比较专业的设备和人员保障供水质量。针对农村供水水质问题,我市按年度争取维修养护资金与水质监测资金,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为农村供水工程安装净化消毒设备,去除水源水中的超标物质,同时对出厂水以及末梢水开展水质检测,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末梢水水质达标。
以上两点为我市水利部门对于水源地保护以及农村供水水质两个问题所开展的具有针对性的工作。在下一步工作中,市水利局将进一步充分发挥水利部门行业监管职责,争取上级资金,继续开展台安县农村供水提质增效项目建设,将代表建议彻底消化落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台安县农村供水提质增效项目建设。该项目于2023年底开展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6.07亿元,受益人口24.45万人,辐射全县农村供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7个,集中供水(规模化供水)工程8个,以及改建智慧水务中心1座,智慧水务管理平台1套。预计于2025年年底完工。二是全面推进台安县农村供水实现县域统管与专业化管护。台安县农村供水工程提质增效项目完工后,台安县农村供水将采取集中统管模式,由台安兴水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主体,由其统一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运行管理内容包括:工程日常供水、水费收缴、巡查看护、维修养护等。在建立县域统管的基础上,台安县将进一步推进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由台安兴水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县级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单位,承担全县农村供水工程全链条、各环节的专业化管护工作。县水利部门作为行业监管部门,负贵加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工作监管及指导,配套制定相关机制,积极协调落实上级政策及建设维护资金,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绩效管理等。目前,《台安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工作方案》已在省市水利部门指导下,由台安县人民政府批复完成。
三是进一步推进台安县城乡一体化建设。在实现县域统管的基础上,台安县同步谋划接引辽西北供水盘锦支线工程,可实现城乡居民供水同质同源,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目前,台安县城乡一体化小型引调水工程申报材料已经报至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将持续跟踪督促该项目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