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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水行审〔2025〕28号丨鞍山市水利局关于岫岩县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5-09-25 14:27 来源:鞍山市水利局 作者: 点击:


    岫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岫岩县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请示》及附件资料收悉。北京中水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岫岩县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步设计)已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和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位于岫岩县1#橡胶坝末端,补救措施对1#橡胶坝海漫及防冲槽进行修复,垂直水流方向宽370米,顺水流方向长25.09米,其中固滨笼水平段修复12米,固滨笼上游干砌石结构,以1:10坡比延伸至现状海漫;固滨笼下游抛石结构,以1:10坡比延伸至现状河床。对顶管施工与开挖施工管线衔接位置采用C30F200W6混凝土墙包封,挡墙后采用黏土封堵。

    二、治理标准

    工程位置右岸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左岸规划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橡胶坝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标准为50年一遇。本工程建筑物级别为3级,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补救措施对1#橡胶坝海漫及防冲槽进行修复,垂直水流方向宽370米,顺水流方向长25.09米,其中固滨笼水平段修复12米,固滨笼尺寸为2米×2米×0.5米,固滨笼下设0.1米厚碎石垫层及15千牛每米(标称断裂强度)反滤土工布。固滨笼上游为干砌石结构,以1:10坡比延伸至现状海漫;下游抛石结构,以1:10坡比延伸至现状河床。

    补救措施对顶管施工与开挖施工管线衔接位置采用C30F200W6混凝土墙包封,墙顶宽0.6米,底宽1.2米,墙高2.5米,挡墙后采用黏土封堵。

    固滨笼填充石料应采用坚硬未风化的块石,填料的中值粒径宜介于1.5D—2.0D之间(D为固滨笼取值100毫米),强度等级不低于MU30。填充后的生态格网结构的空隙率小于30%。土工布标称断裂强度不小于15千牛每米。

    四、工程占地

    工程永久占地13.90亩,临时占地6.84亩。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占地、环保、水保等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建设工期及工程投资

    1.工程建设总工期为40天。

    2.审定工程总投资144.8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38.57万元,临时工程6.30万元。

    3.项目资金国家、省补助资金外部分由岫岩县政府自行筹措完成配套,

    其他未尽事宜按审查意见、初步设计和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执行。

    附件:关于报送《岫岩县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报告(中水辽审字[2025]2号)

     

                        鞍山市水利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