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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水行审〔2025〕35号丨关于海城市海城河南岸防洪提升工程(新立桥至液压坝段)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5-11-24 09:34 来源:鞍山市水利局 作者: 点击:


    海城市水利事务中心:

    海城市水利事务中心报送的《关于报批<海城市海城河南岸堤防达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收悉,我局委托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实施方案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和规模

    治理范围下游起点位于海城河新立桥,上游终点位于海城河液压坝,治理河段总长度0.827千米。

    工程任务为通过新建堤防,完善海城河防洪体系,提升区域防洪标准和抗灾能力。

    二、主要建设内容

    1.新建堤防工程

    新建堤防长度0.775千米。

    2. 新建防汛路工程

      新建堤顶防汛路总长度0.775千米。

    3.信息化建设

    布置水利监测系统2套。

    三、治理标准

    基本同意海城市海城河治理河段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同意堤防级别为II级,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桩号范围Hz0+000-Hz0+775,堤顶宽6米,迎水坡和背水坡设计坡比均为1:3,迎、背水侧堤坡均播撒草籽,采取草皮防护。

    防汛路设计路面宽度5.5米,两侧各设0.25米宽的路肩,路面材料选用砂砾石,厚度为20厘米。

    四、工程占地

    工程总占地面积30.75亩,永久占地12.95亩,临时占地16.80亩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占地、环保、水保等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建设工期及工程投资

    1.工程建设总工期为9个月。

    2.审定工程总投资157.91万元,其中,工程部分128.93万元,环境保护部分8.59万元,水土保持部分20.39万元。

    3.项目资金国家、省补助资金外部分由海城市政府自行筹措完成配套。

    其他未尽事宜按审查意见、初步设计和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执行。

     

    附件: 关于报送《海城市海城河南岸防洪提升工程(新立桥至液压坝段)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报告(黑农垦办函[2025]第533号)

     

                         鞍山市水利局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