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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暨整治违法违规用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5-12-03 08:26 来源:鞍山市水利局 作者: 点击:


    为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保护和合理利用地下水资源,规范用水行为,依法整治取用水突出问题,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鞍山市水利局牵头联合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等9家机关单位,共同印发了《鞍山市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暨整治违法违规用水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背景

    近年来,鞍山市持续推进地下水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效,最新超采区划定中,鞍山市已无浅层地下水超采区。但当前全市水资源管理仍面临诸多突出问题,偷排盗采现象依然存在,严重威胁城市水资源安全。在此背景下,制定《实施方案》是破解我市水资源管理难题、保障水资源安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实施方案》的核心目标

    聚焦我市水资源管理中自备井管控不规范、排水监测缺失、中水回用不足等核心问题,针对性提出整治措施和建设任务,推动问题闭环解决。统筹取水、用水、排水、回用全链条管理,整合法律、行政、经济、教育、信用等多种手段,构建全流程水资源管理体系。

    三、《实施方案》的整治重点

    以水资源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为核心,破解城乡供水、排水及再生水利用难题,构建“取水许可规范、用水计量精准、中水高效利用、污水达标排放、税费依法征收、违法取水必究”的水资源管理体系。整治重点地区为鞍山市城区用水户(含地热水);重点行业为高耗水的工业和服务业;重点企业包括钢厂、造纸厂、印染厂、游泳馆、洗浴场馆、洗车厂、城市(小区)绿化等。

    四、《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是压实责任链条。明确各阶段责任部门与配合部门的具体职责,建立工作责任人制度,定期督导调度,对履职不力的单位挂牌督办或约谈通报。二是强化协同联动。水利、住建、公安、税务、水务集团等多部门协同配合,形成“摸排-整治-建设-监管”全流程工作合力,保障自备井封停、监测体系建设等任务有序推进。三是注重长效管理。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建设监测和回用体系、动态更新自备井台账等方式,推动水资源管理从专项整治向常态化、精细化治理转变,为鞍山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筑牢水资源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