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交投本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批复<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跨鞍山市哨子河等2条河流桥梁工程影响防治与补救措施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及附件资料收悉。北京中水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跨鞍山市哨子河等2条河流桥梁工程影响防治与补救措施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步设计)已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和主要建设内容
(1)哨子河大桥跨哨子河两岸采取绿滨垫护坡结合水平护脚形式对两岸进行防护。左岸布置绿滨垫护坡50米,布置固滨笼水平护脚130米,其中10米宽水平护脚布置长度50米,7米宽水平护脚布置长度80米;右岸布置绿滨垫护坡50米,布置固滨笼水平护脚50米,护脚宽10米。
(2)兴隆枢纽跨大洋河两岸采取绿滨垫护坡结合水平护脚形式对两岸进行防护。左岸布置绿滨垫护坡270米,布置固滨笼水平护脚270米,其中8米宽护脚长100米,6米宽护脚长170米;右岸布置绿滨垫护坡100米,布置固滨笼水平护脚100米,护脚宽8米。
二、治理标准
哨子河右岸按现状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左岸按规划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大洋河两岸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哨子河右岸工程级别为5级,左岸工程级别为5级;大洋河两岸工程级别均为5级。工程合理使用年限设计为30年。
四、工程占地
新征占地的补偿纳入本庄高速项目中统一解决,本工程不再计列占地补偿投资。
五、建设工期及工程投资
1.工程建设总工期为2个月。
2.审定工程总投资为202.79万元,仅对《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项目》整体建设提供投资参考。
3.项目资金纳入本庄高速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筹措完成配套。
项目应由具有相应水利资质的施工、监理单位实施,施工完成后应有县级水利部门参与验收;县级水利部门应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置。
其他未尽事宜按审查意见、初步设计和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执行。
鞍山市水利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