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的正确指导下,鞍山市水利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辽宁省2025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及《中共鞍山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将法治建设作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深学细悟,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始终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一)领导带头,强化理论武装。局领导班子带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著作作为案头卷、工具书,精读深研,重点领会其中关于“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水利依法行政紧密相关的论述。通过学习,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自觉性显著增强,为全局干部职工树立了榜样。
(二)健全机制,带动全员提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纳入全局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实现常态化学习。通过组织参加专题法治讲座、线上学法考试等多种形式,督促全体干部掌握与履行水利部门职责紧密相关的法规政策及规程规范,在全系统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责任,推动思想落地。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在制定《鞍山市水利局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时,明确要求构建节水“大宣教”格局。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民法典宣传月”期间,精心策划部署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案例讲解、新媒体推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涉水法律法规及节水知识,有效提升了全社会的水法治意识和节水护水自觉。
二、聚焦主责主业,运用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坚持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水利中心工作谋划推进法治建设,确保重大决策、重点改革、重要任务于法有据、依法实施。
(一)以法治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在推动《鞍山市水利局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落地过程中,始终坚持法治先行。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强化合法性、合规性论证,确保项目规划、资金使用、建设管理全过程符合法律规定。特别是在涉及河湖管理、地下水保护等领域,严格按照《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强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治理,严格河道采砂管理和地下水“双控”管理,用法治手段守住水生态红线。
(二)以法治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将法治作为深化水利体制机制改革的压舱石。推进《鞍山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在健全水权水市场改革方面,依法完善用水权交易制度,探索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在工程建管领域,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等管理,压实质量安全责任,规范招投标活动,全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法治保障了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
(三)以法治优化涉水营商环境。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所有水利审批事项均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切实增强了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以法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坚决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高度重视并依法办理各类投诉、举报和信访事项,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复杂事项进行专题研判,确保行政决定合法合规,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维护了水利行业和谐稳定。
三、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年度法治任务落地见效
坚持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加强督查考核,确保省、市各项法治建设任务在水利系统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一)系统谋划,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全面融入水利年度工作。在制定《鞍山市水利局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时,明确提出开展地热水条例修订调研、规范行政执法、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优化政务服务等具体法治目标,实现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聚焦短板,着力夯实执法基础。针对2024年执法职能回归机关后的新情况,水利系统将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作为年度法治工作重点。年初,即部署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调研,组织召开调研工作会议,全面了解执法改革落实情况,交流经验,查找不足,明确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的方向。以此为基础,持续推动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水法》《防洪法》等专业法律和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核心技能。
四、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法治建设薄弱环节
对照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水安全保障的新期待,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需要持续改进的方面。
(一)执法队伍建设存在结构性矛盾,专业能力与执法实践要求尚未完全适配。当前,队伍建设面临的核心挑战在于专业能力供给与执法实践需求之间存在结构性的不匹配。部分长期从事一线监管、熟悉水情、拥有丰富现场处置经验的业务骨干,受制于现行资格认证体系,未能顺利取得法定行政执法证件,造成了专业人力资源的闲置。部分已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由于长期从事机关内部工作或从其他岗位转隶,缺乏一线执法办案经验,对现场勘查、证据链构建、法律文书规范制作以及应对复杂执法情势等关键环节不够熟练。部分执法人员在将法律条文精准应用于复杂水事案件、行使合理行政裁量权、化解矛盾的群众工作本领方面,均有待通过系统性培训和大量实践来深化与提升。这种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制约了执法队伍整体合力的形成,影响了执法效能的充分释放。
(二)跨部门与内部执法协同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整体合力有待增强。水事违法行为往往涉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多个部门职责,有效打击需要紧密协作。目前,虽然与相关部门建立了沟通联系机制,但在具体案件查处中,线索通报、信息共享、证据互认、联合行动等方面的操作流程还不够顺畅、高效,联席会议、案件会商等制度的常态化、实效性有待加强,公安衔接的深度与效率仍有提升空间。
(三)普法的针对性、创新性与水利管理实践的结合度有待深化。在落实普法责任制方面,虽然开展了大量工作,但距离“精准普法、有效普法”的目标还有差距。一是普法内容的“供需匹配”不够精准。面向水库移民、河道内工程建设单位、农村集中供水单位等不同管理服务对象时,提供的普法内容有时较为通用化,未能进行“量身定制”和“精准投放”,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有待加强。二是普法形式的吸引力与时代感不足。尽管运用了政务网站等媒体平台,但普法产品仍以文字、图片为主,形式相对单一,投入的创意和精力不足,难以在信息爆炸的网络环境中有效吸引公众特别是年轻群体的注意力,普法宣传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有待提升。
五、明确整改路径,推动水利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针对以上查摆出的问题,我局将坚持标本兼治,制定并推动实施以下改进措施,力求在今后工作中取得实质性突破。
(一)实施执法队伍“强基提能”专项行动,打造专业化执法铁军。积极向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探索研究过渡性机制,为其设置专业的辅助性执法岗位,使其经验和专长能够合法、有效地服务于执法实践,避免人才资源浪费。
(二)构建高效协同的“大执法”工作格局,凝聚水行政管理合力。深化外部协作,推动机制从“有”到“优”。积极与市公安局等关键部门沟通协商,探索全市统一的涉水执法协作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实现违法线索、许可信息、监管数据等在部门间的安全、高效流转。强化基层支撑,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三)实施“法治水利”精准普法品牌创建工程,提升全社会水法治素养。探索推行精准普法,使普法内容真正与受众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提升实用性和接受度。创新“融媒体”互动普法,抢占宣传阵地。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通过形式创新,让枯燥的法律条文“活起来”、“动起来”,牢牢吸引公众眼球。
法治建设是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任重而道远。鞍山市水利局将以此次报告为新的起点,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持续深化水利法治实践,不断提升水利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为鞍山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水利支撑和法治保障。
鞍山市水利局
2025年12月23日